关于印发《漯河市司法局
“阳光政务”建设规范提升工作台账》的通知
市局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漯河市委 漯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阳光漯河”建设规范提升年活动的意见》《漯河市“阳光政务”建设规范提升工作台账》要求,经局领导同意,制定《漯河市司法局“阳光政务”建设规范提升工作台账》,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0年7月2日
漯河市司法局“阳光政务”建设规范提升工作台账
主要任务 | 工作要求 | 完成时限 | 牵头部门 | 责任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明权清单化 | 1.按照三定方案,结合单位实际,梳理权责清单。 | 全年 | 市局“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政治部 法制审核科 | 行政执法推进协调监督科 |
2.围绕单位监管职能,全面梳理形成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并及时录入省、市监管平台事项库。 | |||||
3.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取消和下放行政职权事项,对上级取消的行政职权,涉及市局的,对下放管理层级的事项,及时做好承接工作。 | |||||
4.梳理中介服务事项清单。 | |||||
5.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建立中介服务项目和收费清单,依法整治红顶中介和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行为 | 12月底前 | 行政执法推进协调监督科 | 各县区市政府有关部门 | ||
二、用权规范化 | 1.落实“三集中三到位”,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实现部门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集中,该内设机构向同级实体政务大厅集中,审批服务事项向漯河政务服务网集中,做到事项进驻到位、审批授权到位、监督管理到位。 | 12月底前 | 市局“放管服”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 法制审核科 | 各机关科室 |
2.认真落实“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的改革。做好一体化政务平台对接,做到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可见、可办,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平台外无审批。 | |||||
三、监权透明化 | 1.公布权责清单,及时将梳理后的权责清单报市“阳光办”,并在市局公共场所及门户网站公布,接受监督。 | 12月底前 | 政治部
| 办公室 | |
2.深入开展政务服务“还差评”活动,建立“好差评”发现、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工作机制,实施“好差评”评价结果全公开,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 12月底前 | 法制审核科 | 公法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