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漯发〔2017〕10号),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推进“阳光漯河”建设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建设“阳光漯河”为目标,以“厘权”“用权”“监权”为核心,坚持统筹规划、公开公平、开放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理清权责清单,健全监督问责体系,为构建权责清晰、程序规范、科学高效、公开透明、监督有力的权责运行体系,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二、主要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梳理权责清单。按照市委、市政府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的要求,根据《市政府办关于编制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通知》要求,理清司法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方式,推进数据共享,最大程度利企便民,共享“互联网+政务服务”发展成果。
责任科室:法制科、办公室
责 任 人:陈金来、周 勇
(二)实施精准监督。按照“盯住人”“看住事”的监督要求,盯紧重要部门、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的监督;认真受理和处理信访举报,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严厉查处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中梗阻”、为官不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探索纠风治乱的新方式,在局政务网站设立曝光纠错栏目,公开群众诉求,公布纠错结果,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的依规进行问责。
责任科室:政治部、监察室
责 任 人:辛少华、陈爱红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成立“阳光漯河”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王新田任组长,党组成员、调研员涂卫田,党组成员、副局长孙振黎,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杨红益任副组长,办公室副主任赵丙云、法制科科长陈金来、政治部副主任辛少华、监察室副科级干部陈爱红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党组成员、调研员涂卫田兼任办公室主任,人员从相关科室抽调,具体负责“阳光漯河”建设日常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党组书记是“阳光漯河”建设主体责任的第一责任人;政治部负责厘清党组权责清单,法制科负责行政权力事项清单的编制、核定等工作;办公室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的运行管理;政治部、监察室履行监督职能,对局“阳光漯河”建设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问责。
(三)营造浓厚氛围。重视舆论宣传和引导,充分利用报纸、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大力宣传局“阳光漯河”建设的目的意义、主要内容、政策措施,赢得群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提高公众参与度和满意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