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厅出台10项服务措施,从涉企立法、简政放权等方面着手,全力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完善涉企立法工作机制
优先安排涉法治化营商环境、涉及服务企业发展的法规规章立法工作。充分听取市场主体意见。
加强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
及清理工作
在行政许可、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破除垄断和壁垒,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公平参与竞争。
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
开展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控,从源头上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
强力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
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减少执法层级,避免多头执法。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投诉处理等配套制度,坚决纠正影响营商环境、影响企业发展的执法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行为。
大力推动简政放权
大力推行“多证合一”和“照后减证”,降低企业准营门槛。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快实现一网通办、就近能办、同城通办、异地可办。
优化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有效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各类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发挥好律师服务企业职能优势
深化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与工商联的合作,组建专业律师服务团,开展点对点精准服务。
健全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仲裁、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涉企纠纷解决机制。
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
把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治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