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出台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1-08-25 信息来源: 依法治省办秘书处 责任编辑:史彦东 编  辑:史彦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科学评价各单位法治建设工作,漯河市委依法治市办制定出台了《漯河市2021年度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实施方案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简约、精准、创新、高效坚持年终考核和平时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加重平时考核分值占比,引导被考核单位把法治建设工作抓在日常、把功夫下在平时,充分运用考核“指挥棒”,强化法治保障作用。

《方案》明确全面依法治市考核的重点是《中共漯河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漯河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漯河市2021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十大重点工作项目》贯彻实施情况。

《方案》在考核分值设置方面与往年有较大变化。增加了依法行政平台考核、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分值,减少了实地考核分值,更加有利于科学、客观、公正评价各单位法治建设成效,避免被考核单位突击应付年终考核检查。在考核程序方面,一是自查自评。由各单位对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形成自评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报市委依法治市办。二是实地考核。由市委依法治市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若干考核组对被考核单位进行实地考核打分,并撰写考核总结,提交市委依法治市办。三是汇总结果。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实地考核、依法行政平台考核、平时考核、民主测评、加减分等各项结果进行核汇总在考核结果方面,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考核等次。由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汇总结果拟定考核等次,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审定,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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