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启动
发布日期:2021-08-24 信息来源: 依法行政指导处 责任编辑:张帆 编  辑:张帆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激发各地各部门的内生动力,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省政府决定评选表彰第三批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关于评选表彰河南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通知》,对第三批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的评选表彰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评选表彰坚持高规格、严要求,突出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注重基层依法行政优秀典型的挖掘和培树,注重工作实效的考核评价,注重行政机关内部的业务评审和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公众满意度评价相结合。一是明确40个表彰名额,并确定市、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实行垂直管理和其他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正处级(含)以下单位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参评范围,其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名额5个,处级单位控制在名额总数的20%以内。二是科学设定评选标准,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成效显著、满意度高四个方面进行重点评价,突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机制的推动情况、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发挥情况;鼓励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规定动作”做实做细的同时,结合实际探索创新、多出亮点;工作成效结合依法行政考核等次,强调优中选优;重视行政相对人、社会公众对依法行政工作的满意度评价,参评对象的满意度调查得分需在85分以上,且单位主要负责人无违法违纪行为,机关工作人员无严重违法行政行为。三是严格评选程序,采取书面推荐与网上申报相结合,集中评查、满意度调查与实地核查相结合,自2021年9月至2022年2月,共分自愿申报、初审推荐、集中评查和第三方满意度调查、实地核查、网站公示、命名表彰六个阶段进行,最终对评选出的依法行政示范单位以省政府名义予以表彰。

  本次评选表彰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以此次申报参选为契机,广泛动员部署,精心指导相关单位对照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全方位审视和改进依法行政工作的薄弱环节,补齐短板,并着力推动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满意度。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严格评价标准,将工作优秀、示范带动作用强、在疫情防控和灾后恢复重建中依法行政有突出表现的单位评选出来,并广泛宣传,真正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依法行政工作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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