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全国第四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八五”普法规划实施,加强宪法学习宣传,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全市上下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引导全社会不断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漯河市委宣传部、漯河市司法局、漯河市普法办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系列宣传活动。
活动主题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时间安排
11月29日(周一)——12月5日(周日)
重点宣传内容
(一)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
(三)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取得的辉煌成就;
(四)宪法、民法典等国家基本法律,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等。
活动安排
“宪法宣传周”采用“主场活动+主题活动”方式进行。
(一)主场活动
1.12月3日上午,在市文化馆举办漯河市“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暨漯河市法治书画摄影作品展,届时,将邀请市有关领导出席并讲话,市普法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主管科室长及部分书法绘画摄影获奖代表参加。
2.12月3日上午,在郾城区实验小学开展“宪法进校园”活动,请有关市领导参观“宪法进校园”活动和郾城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牵头单位:市司法局、市普法办、郾城区司法局、区普法办
(二)主题活动
1.宪法进农村。针对农村群众法治需求和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农业农村农民的有关规定、乡村振兴促进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涉农重点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民法典中涉农法律知识,宣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基层依法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扎实推进法治乡村建设。结合“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活动,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普法宣传。充分利用农村文化礼堂、农家书屋、在线课堂等为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法治培训,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
2.宪法进社区。针对社区群众法治需求和关注的热点问题,结合“宪法进万家”活动,深入社区、家庭开展普法宣传。突出宣传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与社区治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充分利用市民讲堂、道德讲堂等阵地为社区居民讲法治课,加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法律援助法、反食品浪费法、疫苗管理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司法局
3.宪法进校园。组织开展宪法晨读、宪法主题升旗仪式、宪法主题班会、宪法主题手抄报等青少年学生参与度高、具有仪式感的宪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培育青少年学生的宪法意识、国家意识、规则意识。举办中小学校“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持续开展好青少年学生“宪法小卫士”活动。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司法局
4.宪法进机关。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组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宪法知识,组织宪法宣誓活动,学习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行政处罚法等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增强宪法法律意识,依宪依法依规履职。市直各部门利用单位电子屏、宣传橱窗等设施播放、张贴宪法宣传标语。开展“万名党员学宪法”活动,邀请宪法学者利用钉钉平台通过视频授课的方式对宪法进行专题宣讲,组织全市党员收看。
牵头单位:市直机关工委
5.宪法进企业。结合企业法治文化建设,面向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突出宣传“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集中展示民营经济法治建设成果,宪法法律对国有经济、非公有制经济的保障规范和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大力宣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开展涉企法律知识培训,宣传依法治企、合规经营、诚信守法企业创建等相关知识。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总工会
6.宪法进军营。结合部队工作实际,组织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以法治讲座、以案普法宣讲会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突出宣传宪法法律关于军人履行职责、军人军属权益保障等内容,加强国防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事设施保护法、兵役法等新出台、新修订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漯河军分区政工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7.宪法进网络。组织网络媒体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网络传播。在网络视听平台播出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加强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新出台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
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广播电视台
8.宪法进交通场所。在组织106路“宪法号”公交车播放宪法宣传片及优秀法治微视频的基础上,将宪法宣传延伸至全市其他公交线路,依托市区所有公交车辆车载电视、车尾LED广告屏等循环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法治微视频及宪法宣传标语。
牵头单位:市普法办、市交通运输局
宪法宣传标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