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老窝司法所认真落实“两所一庭”矛盾纠纷联调机制,联合老窝派出所成功调解一起因土地租赁发生的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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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郝某在2018年和2019年陆续向李某租十亩半耕地,今年李某说2019年秋天租的五亩半地租金没有支付,然而郝某说已经给付了。双方因这五亩半地租金发生矛盾,村委会多次介入调解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今年10月13日、14日,郝某与李某先后到老窝司法所申请调解。10月16日,郝某准备耕种争议的五亩半地,李某阻止郝某翻地,两人再次产生争执。次日,老窝司法所和老窝派出所联合对两人矛盾进行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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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结果
在老窝司法所调解员和派出所民警追本溯源、讲道理、摆事实的耐心劝导下,双方最终达成协议,李某不再追究五亩半地租金是否给付,先让郝某耕种到2023年收完小麦,租金根据行情上涨到200元,郝某当场一次性支付李某1100元差价,并签订协议。
下一步,老窝司法所将加大与派出所联合排查矛盾纠纷力度,构建“两所一庭”联动联席调解机制、无缝衔接、畅通高效的基层矛盾纠纷联合调处渠道,力促“枫桥经验”落地生根。(陈爱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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