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市级审核
二、事项编码:005777206XK57009005
三、事项类型:承诺件
四、办理部门:漯河市司法局
五、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六、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七、办理地点:漯河市嵩山东支路智慧港A座二楼司法局窗口
八、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九、办理依据:
(一)【国务院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 附件第75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实施机关:省级或其授权的下一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二)【国家级规范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 下放管理层级的行政审批项目第10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下放后实施机关为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
(三)【规章】《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司法部令第138号)
第九条 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县)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颁发《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
(四)【国家级规范性文件】《司法部关于学习贯彻修订后的<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办法>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工作的通知》(司发通〔2017〕138号)
在设区的市的市辖区原则上不再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在农村按需有序发展基层法律服务队伍。
十、结果样本: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证.jpg
十一、收费信息:不收费
十二、收费依据:无
十三、联系电话:0395-5691121
十四、监督电话:0395-3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