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日常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暂停现场办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和职业变更备案。年度备案截止日期延至第二季度末。职业变更备案在疫情防控结束后现场办理。
2、档案调转工作:自2020年2月7日起,不再进行现场接收申请材料,申请调转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档案人员,向市司法局邮寄申请材料。邮寄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05号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张广庭收。
3、法律职业资格授予、证书发放等工作待司法部统一安排后另行通知。
如有疑问,请拨打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咨询,电话:0395-2957899。
漯河市司法局
2020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