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某公司诉漯河市政府、漯河市财政局行政处罚案庭审中,市财政局党委委员李刚健作为市财政局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市财政局副局长刘庆武组织市财政局及各县区财政局有关科室负责人现场旁听了该案庭审。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是我国行政诉讼的基本制度,通过构建行政机关和行政相对人进行平等交流沟通的法治平台,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有利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强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能力,对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具有重大意义。
漯河市司法局、漯河市行政复议中心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不仅是践行最高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解释,也有力推动了全市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政府依法全面履行职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