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质量是法律援助工作的生命线,是法律援助取信于民的根本”。11月4日,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该案因涉及数额巨大、被告人人数众多受到社会关注。漯河市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及时组织中心工作人员参加该案庭审旁听,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律师依法履职尽责,促进法援案件质量整体提升。
庭审中,旁听的工作人员重点关注了被指派律师对案件事实及证据的质证、辩护意见以及庭审效果。本案中,法律援助律师庭前准备充分、思路清晰,临场发问紧扣案件焦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辩护,充分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参加庭审旁听只是漯河市召陵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高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的举措之一。该中心针对刑事案件,严格按照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挑选热衷法律援助事业、辩护经验丰富的律师成立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团,积极为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或辩护;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根据受援人案件性质以及律师专长,实行精准指派,缩短受理、审查、指派时间;积极组织法律援助律师学习司法部、省司法厅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严格按照标准整理归档,实行“一案一补”,及时足额发放案件补贴;认真做好事后监督,加强法律援助案件回访力度,电话回访配合实地走访,实现回访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