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人民政府
2021年度法律顾问选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漯河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漯河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市政府2021年度法律顾问选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本地律师事务所1个。条件要求:
1、指定一名牵头负责律师,该负责律师应为从业10年以上的合伙人,且有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5年以上的经历。
2、成立不少于5人的工作团队(含牵头负责律师)。
3、团队成员律师需从业5年以上,近3年未受到处分,有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经历者优先。
4、能及时响应政府工作要求,以参加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出具法律意见书,参与信访接待、参与政府招商引资协商、会谈,参与协议起草、谈判,参加复议诉讼等方式,随时提供法律服务。
5、服从市政府指定管理机构工作管理。
二、期限及费用
聘期一年。期满无重大违约,可以以原条件续聘。市政府有权根据服务情况另行选聘。
费用按照“基础顾问费+绩效”方式确定。报名律师事务所可以就基础顾问费标准及绩效计算方式及标准提出报价要求。
三、报名需提交资料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
2、牵头负责律师执业证、个人简历、主要业绩及证明资料,联系方式;
3、团队成员律师执业证、个人简历、主要业绩及证明资料,联系方式;
4、团队提供服务的计划及应急方案;
5、能随时提供服务、接受市政府指定管理机构工作管理的承诺;
6、顾问费报价及说明。
以上资料涉及的许可证应当提交加盖律师事务所印章的复印件,并应当在现场谈判时提供原件供核对。
四、报名期限
自2020年12月3日8:00至2020年12月9日17:00。
五、报名地点
漯河市司法局(嵩山路650号)310房间。
联系电话0395-3131815 联系人:郑义龙 王艳艳
六、确定方式
本次选聘对象,根据报名情况,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
竞争性谈判需工作团队全体人员参加。
七、竞争性谈判时间、地点
报名结束后5日内确定。具体时间、地点由市司法局通知报名者。
八、结果公示
谈判结束,确定选聘对象后,由市司法局在漯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uohe.gov.cn/)和漯河市司法局网站(http://sfxz.luohe.gov.cn/)公示。
九、合同签订及聘书发放
公示期满后,市政府授权市司法局代签法律顾问协议,市政府行文确认法律顾问名单,发放聘书。
十、监督方式
漯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0395-3161977
漯河市司法局 0395-2967176
漯河市财政局 0395-3150223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