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3 来源:本站

漯河市司法局

关于2020年度法律职业资格申请事宜的公告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于1月8日公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1年第1号)和《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事宜公告》,结合漯河工作实际现将漯河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分数线、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

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合格分数线全国统一合格分数线为108分,河南省放宽地方合格分数线为95分。成绩公布、查询与核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2021年第1号)、《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事宜公告》办理

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 

1.网上申请。参加2020年主观题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于2021年1月13日8时至1月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选择受理地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并预约现场提交申请材料日期。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申请享受放宽政策,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申请人,应当选择户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完成网上申请程序后,应当按网上预约时间到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场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对于具有2020年应届大学毕业生回原籍、现役军人复员转业、婚姻关系、工作调动等情形,户籍已迁入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区且主观题考试成绩达到所在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书面申请享受放宽政策,提交相关材料并作出申请材料信息真实有效的承诺。

2.现场审核。20211月25日至2月3日期间到河市司法局提交申请材料。具体地点:漯河市嵩山路605号203室。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市内乘坐100路、103路、107路、113路、300路公交车可到达。

3.申请人现场提交下列申请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局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三、应届毕业生资格申请

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4.其他事宜

1)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统一受理日期为2021年2月4日。自统一受理申请之日起初审、复核期限为二十个工作日。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司法部完成审核认定的期限为三十个工作日。

2)申请人员应当在网上准确无误填写或核对毕业证书编号。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3)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试人员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四、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为确保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安全有序,根据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资格申请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现场审核前 14 天内在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注:近期,石家庄市、邢台市、北京市、大连市、沈阳市、黑河市等地部分村、社区有病例报告,全国中高风险地区已有 67 个,具体名单请登陆“国务院客户端”APP 或“中国政府网”查询)居住、工作的,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行现场审核,建议此类考生到原工作、居住地区申请现场审核;有中高风险旅行史的考生,现场审核当天要带好隔离14天证明、3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防疫措施。其他地区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戴口罩,提前写好14天内没有出入中高风险地区承诺书,于现场审核当天在漯河市司法局一楼提交行程码、健康码,通过体温测量通道后进入审核现场提交现场审核材料。

申请人现场提交申请材料、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遵守漯河市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附件:1.河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

件地区名单

2.漯河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咨询电话

及官方网址

 

 

漯河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3

                  

 

 

 

 

 

 

 

 

 

 

 

附件1

 

2020年河南省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放宽地方名单(38个)

 

嵩县、汝阳县、洛宁县、栾川县、鲁山县、卢氏县、南召县、内乡县、镇平县、淅川县、商水县、沈丘县、郸城县、淮阳县、太康县、新蔡县、兰考县、民权县、宁陵县、柘城县、光山县、新县、固始县、淮滨县、商城县、潢川县、宜阳县、滑县、封丘县、范县、台前县、社旗县、桐柏县、睢县、虞城县、上蔡县、平舆县、确山县

 

 

 

 

 

 

 

 

 

 

 

附件2

 

漯河市司法局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咨询电话及官方网址

 

0395-2957899(http://sfxz.luohe.gov.cn/)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05号,漯河市司法局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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