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光排水引纠纷 调解员调和邻里情
发布时间::2021-01-27 来源:本站

微信图片_20210127185007.jpg

日前,漯河市源汇区黄某一家带着一面写着“公正调解暖人心 化解矛盾促和谐”的锦旗走进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顺河街司法所,他们充满感激之情的对调解员说:“你们真是辛苦了,在这个寒冷的冬季,不畏严寒多次上门调解沟通、跑着测量,彻底解决了我们困扰已久的问题,真是发自内心感谢你们!”

2020年11月15日,顺河街司法所接到辖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的电话,告知辖区内黄某与赵某存在邻里纠纷,调解员立马上门调解。黄某与赵某是邻居,黄某常年在外,房屋出租,已有十几年没在老家居住,邻近过年回来探亲,发现对面邻居赵某在自家和两家公用的过道南头建院搭棚,存放电动自行车。搭棚遮挡了黄某家厨房窗户,影响采光,路面维修后赵某家路面明显高于黄某家,形成斜坡路段,下雨时会导致雨水直灌黄某家院内,造成院内严重积水,并且无法自由维修下水道,维修时还必须要到赵家院内,生活极不方便。黄某要求赵某拆除自建玻璃瓦棚和门。但是赵某认为自己是在自家原来厨房的位置搭棚,未占用公共地方,棚子是透明的不会影响采光,下水道也给黄某留有下水口,黄某可以使用。因为搭棚和下水道的问题双方争执不下,居委会也参与调解多次未果。

微信图片_20210127185105.jpg

顺河街司法所了解事情原委后,有针对性地制定了调解方案,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为双方降温,避免矛盾升级。之后,调解员分别对当事人讲解《民法典》关于相邻关系的用水、排水及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等法律规定,并根据双方房屋图纸和实地测量,在公平公正和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以方便生活为目的相互提供便利,多次出面规劝。最后,调解员促成双方达成协议,赵某同意拆除自建玻璃瓦棚和门,黄某排水直接走现有的下水道,接通即可使用,下水道今后如果发生堵塞,双方共同出资维护。双方当场签订协议,握手言和。


主办:漯河市司法局
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2020029758号 公安备案: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111号
访问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