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日,漯河市司法局组织召开立法征求意见座谈会,专门就《漯河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听取各县区、各功能区、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建议。
座谈会上,漯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光启介绍了《条例(草案)》立法的背景、意义和必要性,市生态环境局对《条例(草案)》的起草情况和主要内容作了说明,与会人员结合部门职责、工作实际、行业领域,进行深入交流探讨,从不同角度对《条例(草案)》提出意见建议。
李光启在总结会议时首先感谢参会人员对立法工作的支持,并希望大家持续关注该条例的后续修改工作,继续提出好的意见建议。他强调,召开座谈会是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的有效途径,是深入贯彻落实民主立法、开门立法原则的重要方式,立法草案应当真实反映民意、集中民智,才能确保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漯河市司法局将积极吸纳此次座谈会上的意见建议,在下一步草案审查工作中会同起草单位认真研究,对草案文稿做进一步修改和完善,不断提高法规草案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