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是整个司法行政事业的根基和命脉所在,基层强则全局兴。近年来,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把司法所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在司法所基础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上狠下工夫,全面提升工作效能,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
强基层,狠抓基础建设
自召陵新区成立后,多年来,司法所都存在人员不足,有部分镇(街道)司法所没有自己独立的办公用房,一直借用镇(街道)的办公场所。
为了彻底改变这种现状,实现基层司法所基础设施规范化要求,召陵区司法局主动协调各镇(街道)政府,争取每个司法所都有独立办公用房,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将司法所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列入区财政预算。先后对8个司法所的业务用房进行了置换、扩建或维修改造,全部达到了三星规范化所建设要求,其中青年司法所面积达到240平方米,老窝司法所260平方米,召陵司法所220平方米,万金司法所200平方米。
同时,各司法所配齐配全了办公桌椅、档案柜、空调、电脑、打印机和社区矫正对象管理设备,并统一制定司法所标识标牌和制度,各项工作规章和工作流程统一上墙。还为每个司法所配备了司法警务电动车。为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19年年底青年司法所顺利通过省司法厅五星规范化司法所验收,2020年初组织召开青年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经验交流会,各司法所长实地观摩,总结经验。老窝司法所、召陵司法所、万金司法所顺利通过市局四星所验收,老窝司法所、召陵司法所顺利通过省司法厅评定,被省司法厅命名为“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现在召陵区共有3个“河南省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在全市占比最高。
定措施,健全管理机制
伴随着基础设施的日趋完善和规范,召陵区司法局更注重管理机制的规范化,为使司法所朝着管理规范、特色突出、实战性强的方向迈进。
人员定编定岗。推行“班子成员指导司法所、机关股室联络司法所、新招录人员派驻司法所、局机关人员下沉司法所”活动,并通过政府购岗,招录社工、专职调解员充实司法所人员队伍。召陵区司法局2017年-2020年招录的8名公务员、8个政府购买岗位、18名专职调解员均充实到了基层司法所队伍中,为召陵区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人员保障。
坚持从优待警。积极争取区财政支持,全面落实了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法津贴,人民调解工作、特殊人群工作以案定补制度,极大地调动了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加强监督指导。班子成员多次深入一线,到基层司法所开展调研工作,在了解掌握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后,提出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研究制定下发《召陵区司法局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通知》,采取班子成员、机关干部与司法所点对点,面对面帮助指导,确保司法所星级规范化建设各项指标任务的落实。
完善目标管理。为了规范司法所管理,推进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开展,年初,司法所同区司法局签定目标考核责任书,对各项工作进行了量化,做到了责任到人,并采取平时督查、年终检查的方式对目标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兑现奖惩,确保了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健康发展。
重效果,强化职能发挥
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充分发挥法治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的作用。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到中小学、村(户)开展法律宣传咨询活动,以重要节点、大型活动为契机,采取宣传栏、粘贴标语等形式向广大居民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产生了良好的效果。
充分发挥服务加强民生保障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召陵区依托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9个,积极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工作,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青年镇、召陵镇2个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获得“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市级示范点”称号。
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推进平安建设工作的作用。召陵区司法所集中调解力量,指导辖区调委会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等人民调解专项活动,有效预防了“民转刑”和非正常上访,在部分镇按区域建立了区域性调解工作室,目前邓襄镇4个、万金镇1个、老窝镇1个,召陵镇前油李、后油李特殊调解室2个。大量民间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达到群众满意、领导满意、社会认可的效果。
充分发挥做好特殊人群管控维护社会稳定作用。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管理要求,2020年10月份开展《社区矫正法》知识竞赛,提高管理人员业务素质。积极探索管理工作模式,采用红、黄、蓝、绿管理法,通过经常走访、家访,学习劳动,定期开展“学国学,诵经典”等活动,提高了教育改造质量,为社区矫正人员和安置帮教人员重塑人生,重新做人奠定了良好基础。疫情防控期间,加强特殊人群管控,与监所做好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老窝司法所获得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集体,青年司法所长钱方、召陵司法所长杨俊伟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先进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