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司法部表彰995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源汇区司法局干河陈司法所所长、干河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刘勇榜上有名。
2002年9月,刘勇到源汇区司法局工作。2009年10月,刘勇任源汇区空冢郭司法所所长、空冢郭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其间,空冢郭司法所荣获“全国先进司法所”“河南省规范化司法所”“漯河市社区矫正执法十佳单位”称号。2020年6月,刘勇任干河陈司法所所长、干河陈乡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2020年,干河陈司法所获得“漯河市青年文明号”荣誉称号,刘勇被司法部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是刘勇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宗旨。多年来,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有群众需要,刘勇就出现在哪里。
2020年8月,以刘某为代表的31名学生到源汇区干河陈乡信访室上访。原来,刘某等31名在校大学生利用暑假在源汇区某健康管理有限公司旗下的游泳馆工作,游泳馆原店长张某把公司支付给31名大学生的工资和公司会员充值的近9万元卷走后失联。随后,刘勇带领调解员第一时间介入调解,最终与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达成协议。这件集体性信访案件得到妥善处理。
在处理一些疑难纠纷时,刘勇擅长综合运用法理和情感调解,尤其注重发挥当事人的亲情、乡情、同情心作用,推进矛盾纠纷的化解。他还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融入“大调解”中,采取法律知识宣讲、现场示范调解等方式,送法进社区、送法入农户;整合辖区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法律援助工作者等力量,有针对性地解决农忙之际争水、争电、争农机具等纠纷,农闲时建房等纠纷。参加工作以来,他共参与调解各类矛盾纠纷3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8.5%,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刘勇带队组建源汇区复工复产企业法律服务团,为企业、农民工等提供劳动用工、合同履约等法律服务,妥善处理因疫情导致的欠薪、解雇等劳动纠纷。村(居)“两委”班子换届时,他带领人员利用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开设法治课堂、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编排法治节目等方式,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日常工作中,他依托乡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在辖区各村(居)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公证等服务。近两年来,干河陈公共法律服务站解答法律咨询14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0余件,参与调解纠纷430余件次,解答指引公证服务120余件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