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
2021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等申请授予
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
司法部和河南省司法厅公告,参加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现将漯河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网上申请
以上人员应于2021年6月23日9时至25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 现场审核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到漯河市司法局进行现场审核。
需提交材料:
1. 二代身份证
2. 毕业证书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时间:7月5日至9日
地点:漯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203室(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05号),市内乘坐100路、103路、107路、113路公交车可到达。
具体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可咨询漯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电话0395-2957899)。
三、 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为确保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安全有序,根据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要求,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资格申请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现场申请前 14 天内在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注:广东省部分地区)居住、工作的,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行现场申请,建议此类考生治疗(隔离)结束后现场申请;中高风险旅行史的考生,现场审核当天要带好隔离14天证明、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防疫措施。其他地区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偑戴口罩,于现场审核当天在漯河市司法局一楼提交健康码、行程码,通过体温测量通道后进入现场填写14天内没有出入中高风险地区承诺表(资格证申请人员登记表),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要遵守漯河市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漯河市司法局
2021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