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工作的公告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应届毕业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1]5号)精神及河南省司法厅《关于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1年应届生《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颁发时间:
2021年8月30日至8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二、颁发地点:
漯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203室(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05号),市内乘坐100路、103路、107路、113路公交车可到达。咨询电话:0395-2957899。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实行先网上预约、后分流领取形式进行。每日最多发放 20人,上午、下午各10人。请申领人在8月26日至8月29日预约。
(二)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申领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时,请仔细核对证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有差错,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无法前来领取的,请电话告知,委托司法行政机关代为保管,并在2021年12月31日前领取。
(四)证书颁发场所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宽敞通风,配备有酒精、消毒液、消毒凝胶等相关物品,并定时进行全面消杀。申领人要佩戴口罩进入一楼大厅,待测试体温并查验健康码、行程码正常且填写健康情况登记表,方可上楼领取证书。
2021年8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