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下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漯河市召陵区司法局召陵司法所荣获“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漯河市郾城区司法局孟庙司法所长高家斌荣获“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服务中心谋发展 牢记使命创一流”工作目标,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和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服务企业“五个一”法治护航、村居法律顾问助力基层治理等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
召陵区司法所是“河南省五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办公面积220平方米,工作人员6名,创新推行“调解+普法”调解模式,既突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又注重法治宣传教育提升村民法治观念,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同时,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作用,组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四议两公开”,走到群众身边解答法律难题,推动法治乡村建设。
高家斌恪守初心、心系群众,扎根基层21年来组织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500余场次,调解纠纷近1800余件,帮助群众挽回经济损失近千万元,今年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高家斌作为全市、全省政法英模代表作专题报告,他的感人事迹在社会各界引起强烈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