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以服务法治乡村建设为着力点,创新打造“法制审核+四议两公开”模式,强化村级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做实做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推动村级“四议两公开”决策程序、决策事项合法合规,夯实基层法治建设基础。
今年以来,漯河市深入总结基层治理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级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核工作机制,7月份市纪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6部门联合出台《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 保障“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有效实施的意见》,打造“法制审核+四议两公开”模式,全面推行村居法律顾问参与村级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核,对涉及村经济社会发展、农民切身利益、农村资源管理等17类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
为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实效,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全市重点督查项目,坚持月督导、季通报,紧盯不放、扎实推进;市司法局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依法治市考核内容,作为法治建设评优评先的重要内容,并提高专业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比例,向基层倾斜优质法律顾问资源;市财政局在全省率先为每个村每年拨付500元的村居法律顾问经费,市县两级财政保障全市1346个村(居)预算资金。
法律服务紧扣基层实际,突出关键环节,要求村党组织对提议运用“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决策的重要事项,在征求党员、村民代表及广大村民意见和调查论证时,就提议的合法性、合规性征求村居法律顾问的意见,村居法律顾问认真提供法律指导、提出法律意见。在村“两委”商议支部提议时,会议召集人将会议相关材料以适当形式交村居法律顾问,村居法律顾问帮助村“两委”把握商议意见的法律边界,确保商议意见合法合规。党员大会审议时,除审议村“两委”商议意见外,对村居法律顾问提交的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一并审议,村居法律顾问提出的合法性审查意见未被采纳的,村“两委”商议意见不予审议通过。同时,决议通过的事项在公示期间,村居法律顾问积极解答村民关于决议事项法律方面的疑虑疑惑,并在决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参谋。
今年以来,全市村居法律顾问已累计为村(居)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意见340余条、代为起草法律文书206份、参与诉讼活动27件、参与矛盾纠纷调解580余件,积极推动了乡村自治、法治、德治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