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最大限度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近日,漯河市司法局梳理归纳全市执法领域行政相对人容易发生的违法风险点,形成漯河市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予以公布,通过提前介入、事前提醒,促使行政相对人提高法治意识,积极预防、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违法风险。
强化预警把好“方向盘”。为切实减少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发生,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印发《关于报送行政相对人法律风险防控清单的通知》,要求市直及驻漯各行政执法部门结合日常管理、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案件,将行政相对人容易疏忽、出现的问题,易发、多发违法行为等风险进行梳理,分析违法行为产生的原因,依据部门职责制定防范和化解措施。经过综合汇总,漯河市司法局共整理归纳32家行政执法部门行政相对人容易发生的违法风险点,分类明确所对应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法律依据,以及将产生的法律后果,前移风险防范端口。
明确部门拧紧“责任阀”。按照风险点范围内容和所属类别,明确各风险点所对应的责任部门,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的风险防控,压实行政执法部门职责。要求行政执法部门精准识别风险点、研究制定防控措施、灵活实施行政指导,防控措施合法、科学、合理,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得违法减损行政相对人权利或者增加其义务。在执法实践中认真论证风险清单,建立动态管理机制,实行台账化清单管理,做到指导提前、服务提前、警示提前,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分类提示树起“风向标”。在查找风险点、明确责任部门的基础上,根据行政相对人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形成原因、社会危害程度、发生的频率和概率等,将法律风险等级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级别。各行政执法部门突出事前违法风险防控,将高风险等级事项作为重点防控对象,对重大行政处罚情形、违法行为将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容易高发多发的违法行为等高风险等级违法风险点,在初发期提前实施行政指导,做到前期预防到位,从源头上化解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
广泛宣传打好“组合拳”。主动在政府网站对违法风险点及其对应的风险等级、法律依据、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等进行公示。督促各行政执法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宣传或手机短信、微信、广播、电视等便于行政相对人知晓的途径予以公开。鼓励执法部门创新宣传方式,制作通俗浅显的白话、简单易懂的漫画、直观形象的动画等,帮助行政相对人广泛知晓、深入了解,不断提高行政相对人违法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近年来,漯河市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在全省率先出台《漯河市服务型行政执法工作指引(试行)》,制定《关于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于处罚清单的实施意见》,在首届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比武中荣获“一等奖”,位列省辖市序列第1名,郾城区被评定为全省行政调解融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试点,市城管局综合执法支队、源汇区应急管理局等行政执法单位被命名为全省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单位。全市行政执法机关在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上,突出事前违法风险防控和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将管理、执法和服务有机结合,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有力推动了全市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