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全面评查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
发布时间::2022-04-06 来源:

今年3月,漯河市司法局按照《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司法鉴定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全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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漯河市司法局成立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专班,制定《漯河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全面评查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市司法鉴定人认真学习司法部《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等司法鉴定相关法律及规章,引导全体司法鉴定人深刻领会,熟练掌握司法鉴定执业分类及登记评审各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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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专班由8名省级司法鉴定专家、市鉴定协会、各鉴定机构负责人、市司法局、县区司法局工作人员组成,每到一个鉴定机构,组织鉴定人员现场学习司法部制定的评审细则和评查标准等评查文件,选任5名非本机构的评审专家组成评查小组,确定一名评查专家任组长,分别对漯河科技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漯河祥安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漯河松振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漯河冠东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漯河宏峰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等机构申请的法医临床鉴定进行全面评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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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查专班通过听取被评查机构的汇报,查阅有关材料,实地查看工作场所和环境,审查机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情况,对申请人员的专业技术能力进行考试、考核评价,对仪器设备配置、质量管理水平进行现场核查和评估。

结合全面评查工作,对今后的司法鉴定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一是学习领会法律及规章,提高队伍素质。要把全面评查作为司法鉴定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一项重要内容,组织鉴定人持续学习《法医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登记评审细则》等法规规章,进一步提高司法鉴定人队伍能力素质。二是根据全面评查结果,分类做出处理。经全面评查,达到登记评审评分标准的, 如果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已登记的执业类别与《执业分类规定》不一致的,根据评查结果对执业的专业领域、分领域及项目向省司法厅申请变更登记。如发现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不具备相应条件和能力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再次组织评查,视情况重新核定其执业类别。三是严把司法鉴定质量关,提升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司法厅部署要求,强化执业监管,严把司法鉴定质量关,提高司法鉴定的科学性、可靠性和权威性,不断提升司法鉴定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主办:漯河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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