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印发通知:加强小区防控!
发布时间::2022-04-29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4月18日,市住建局、市公安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住宅小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西城区物业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执行“静下来”要求,做好住宅小区人员管控工作。

一、严格控制无关人员进入小区,原则上除本小区(楼院)人员和参与防疫人员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小区。对进入小区(楼院)人员,严格落实测温、登记、扫场所码及查验行程码、健康码等措施。

二、严格把控小区人员外出,除特殊情形外,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放行外出。特殊情形包括:

1.参与疫情防控人员(需持单位证明或市、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证件和本人身份证,人证相符);

2.重点企业员工(需持企业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人证相符,出小区后进入企业封闭管理);

3.外出就医人员(严格登记出入时间、目的地、途径路线等);

4.需外出采购基本生活物资的人员(每户每2天仅限1人凭疫情防控临时出入卡外出并做好登记)。

三、严禁人员聚集,关闭小区内所有会所、活动中心、篮球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做完核酸检测人员必须立即返回家中,禁止在小区内组织、参与跳绳、踢球等聚集性活动。

四、实行封闭式管理,仅保留一个必要出入通道,安排专人值守,除疫情防控、生命救援、应急抢险等车辆凭相关证明外,其它车辆一律不得进出,切实减少人员流动。
五、小区所有电子屏滚动播放疫情防控宣传标语,大门、宣传栏、单元门、电梯内等张贴疫情防控宣传内容。

六、各县区(管委会)物业主管部门要落实专人加强对住宅小区的督导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切实履行企业主体责任,把好小区出入口,做好测温、登记、提醒、扫码、查看健康码、行程码、查验单位证明和身份证等;配合做好核酸检测人员组织、秩序维护、现场准备等工作;对小区内跳绳、打(踢)球、遛狗、遛弯等聚集人员,要立即劝离,拒不服从的,要报告执法部门予以及时处置;对居家健康监测和居家隔离或黄码和红码人员,要配合社区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七、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将通过督查暗访和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加强对住宅小区日常监控,对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规定严格落实上述措施,存在失控漏管、失职失责行为的,将启动问责程序,依法依纪严格追究企业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对造成严重后果,影响全市防疫大局的,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漯河日报全媒体记者 于绍泉 通讯员 栾文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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