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司法部2022年第5号公告,现就我市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填报申请信息
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4日24时,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或者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https://zwfw.12348.gov.cn/),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信息。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市级司法行政机关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现场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人应于2022年7月12日至15日期间,前往漯河市司法局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申请材料包括: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上述材料原件经司法行政机关审验后扫描留存归档,原件退回申请人。
地点:漯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203室(漯河市源汇区嵩山路605号),市内乘坐100路、103路、107路、113路公交车可到达。
具体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可咨询漯河市司法局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电话:0395-2957899)。
三、疫情防控要求
申请人要严格遵守漯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进入漯河市司法局请全程佩戴普通医用口罩,主动扫场所码,出示48小时核酸阴性报告,填写健康情况登记表,以上及体温均无异常后,方可进入办公场所提交申请材料。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通知。
漯河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