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我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安全进行,请应试人员知悉、配合、遵守漯河考区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
1.应试人员请于9月10日起登录司法部官网(http://www.moj.gov.cn/)或微信公众号坚持每日健康打卡。同时,不到7日内有疫情报告的县(市、区、旗),非必要不出省,倡导“两点一线”工作生活方式,加强个人防护,减少暴露风险,确保安全参加考试。在开展自我健康监测过程中如发现有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鼻塞、流涕、结膜炎、肌痛和腹泻等疑似新冠症状的,不得参加考试,并及时到发热门诊治疗,同时电话报告漯河市司法局。打卡每日一次,漏填或过期可以补打卡。
2.应试人员应严格落实48小时定期核酸检测要求。考前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的人员,应向漯河市司法局进行报告,来(返)漯后第一时间就地就近开展一次核酸检测,三天内少出行、不聚集、不到公共场所。
3.应试人员须在司法部报名系统签订《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应试人员健康承诺书》后,方可打印准考证。
4.通过“微信-健康漯河小程序””“支付宝-豫事办小程序”“微信或支付宝-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等健康码模块填报个人健康信息、申领“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
5、考试当日,应试人员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考点入场处扫场所码,向考务人员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48小时确定时间以“场所码”系统显示为准),现场调取“行程卡”。严禁使用借用他人的健康卡或行程卡。“健康码”“行程卡”异常,未能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所有应试人员体温低于37.3℃,“健康码”和“行程卡”正常,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方可进入考场。
6.应试人员自进入考点直至考试结束离开考点前,应当全程规范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或者医用外科口罩(查验身份人脸识别时除外)。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等防疫用品。
7.如应试人员为新冠病毒感染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以及新冠肺炎出院患者(无症状感染者)尚在健康监测期内的,不得参加考试。
8.漯河市辖区外的应试人员需要提前3天进行报备(支付宝—健康码—来豫报备—社区报备—漯河市-郾城区-淞江街道马坡村,漯河食品职业学院),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纳入社区日常管理。来(返)途中尽量使用私家车,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途中做好个人防护,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减少在公共场所流动的频率,降低感染风险。
9.《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对有高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中风险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对有低风险地区7天旅居史的人员,3天内应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健康监测。其间少出行、不聚集,单人单间、与家人保持合理间隔、错峰就餐。入境人员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漯应试人员应当符合国家政策相关要求完成相应隔离管理措施后,并提供准考证上载明日期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集中隔离期满证明,方可正常参加考试。请考生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密切关注漯河市疫情防控政策,合理安排行程。
10.建议应试人员在无禁忌症情况下“应接尽接”,提前完成全程新冠疫苗接种。
11.应试人员在备考及考试期间应当避免参加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减少进入空间密闭、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做好个人防护。提倡考生自行赴考,送考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和在考点周围聚集,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监考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减少交谈,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12.考试前,市司法局会同相关单位对所有应试人员的健康状态数据进行比对筛查,无异常人员可参加考试。
13.考试当日,漯河考区将于开考前70分钟(早上7:50、下午13:20)开启扫验场所码、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体温检测、身份核验等工作,请应试人员预留充足时间,配合做好检测查验工作。应试人员进出考点考场时须有序排队,保持2米以上的间距。进入考点后,应当按照指定路线到达考场,非必要不得超出指定区域活动。
14.应试人员隐瞒或者谎报本人健康状况,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拒不配合执行有关疫情防控措施或者扰乱考点考场秩序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5.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国家、河南省、漯河市有进一步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应试人员应当随时关注漯河市司法局网站、“法治漯河”“健康漯河”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漯河考区最新疫情防控要求,保持通信工具全时畅通。
凡涉及考试具体事项或疫情防控相关咨询,可致电0395-2957899进行具体咨询。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