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论述,不断完善政府立法工作机制,拓宽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途径,经市政府同意,《漯河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定》(以下简称《工作规定》)正式印发,公布了12个单位作为市政府首批基层立法联系点。
基层立法联系点是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项制度安排,是立法工作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具体实践。漯河市建立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出台相应工作规定,明确首批市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是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定的有力举措,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生动实践,对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推动法治漯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指导基层立法联系点有序开展工作,《工作规定》从设立目的、适用范围、选定程序、工作职责、工作机制等方面进行规范,并明确规定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起草单位,可以通过基层联系点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建议,充分发挥基层联系点的作用。同时,为保证联系点的工作质量,《工作规定》采取邀请联系点参加立法业务培训和立法调研。
下一步,漯河市将以《工作规定》实施为契机,建好用活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发挥好其桥梁纽带作用,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待,打造漯河政府立法工作的“民意直通车”,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立法的制度设计中,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