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邻居,对方态度诚恳,我愿意主动让出3000元。”2月7日,财产受损方杨某甲在调解现场提出和解建议,一起因火灾引发的邻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1月底,临颍县窝城镇杨某乙的孩子在玩耍时,不小心点燃草垛,村民发现情况后及时拨打119和110电话,消防救援队和派出所立刻到场扑救,事故导致杨某甲因养牛购买的20多吨秸秆被烧毁,庭院附近的三棵树、一间瓦房受损。
事故发生五天后,杨某甲到临颍县司法局窝城司法所反映,至今没有人对其损失进行赔偿,杨某乙虽然说愿意赔偿损失,但赔偿金额尚未协商。杨某甲说,被烧毁的秸秆价值16000元,只需杨某乙赔偿目前养牛所需草料钱9600元,树木和瓦房受损金额尚未评估,请求司法所帮助调解。
针对此次损害赔偿纠纷,调解员采取“分离调解法”,用“法理衡量物损,情理换位赔偿”的调解思路分别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当事人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并当场履约。调解员道出工作感悟,要想彻底化解此类纠纷,不能简单靠“理”来解决,应当充分注意情理与法理的有机结合,才能更好地落实司法为民。(王颖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