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1日上午,确山县司法局李新店司法所迎来一群“取经”的客人,当天,由全省地市司法局局长组成的全省司法所工作经验交流观摩团来到这里,要看看这个“枫桥式司法所”的经验做法。
走进李新店司法所的大门,三层办公楼干净整洁,鲜亮的“司法蓝”标识和徽章十分醒目,5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设置了18个功能室。宽敞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大厅里,工作人员正在接待前来咨询的群众,墙上标明了职责范围、办事流程等。
“现在,司法所硬件、软件都升级了,所里还配备了车辆,能为群众做的事越来越多了。”李新店司法所所长黄帅感慨地说。
李新店司法所是省司法厅命名的首批“河南省枫桥式司法所”中的一个。2019年至2021年,省司法厅在全省开展了加强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2022年起,又组织实施司法所建设强基创优三年行动,“创建一批‘枫桥式司法所’”被写入2022年省委一号文件。全省司法所面貌全面改善,服务群众能力全面提升。
当天观摩结束后,全省各地市司法局局长又在驻马店市齐聚一堂,开展经验交流。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贺振华介绍了全省司法所建设“成绩单”。
截至目前,全省2460个司法所全部建成星级规范化司法所,其中五星规范化司法所1343个,去年,省司法厅从中择优命名100个“枫桥式司法所”。今年,我省还将再命名100个“枫桥式司法所”和200个五星规范化司法所。
全省司法所业务用房所均面积195平方米,比2018年年底增加80.5平方米,工作人员由2018年年底的6238人增加到目前的14512人,所均5.9人,居全国第1位。
全省司法所常态化开展“六防六促”,年均参与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万件,法治宣传教育受众达4600万人次,解答法律咨询超过35万人次,参与乡镇党委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3400余件,“司法蓝”已成为一道便民利民、温暖民心的亮丽风景线。
贺振华表示,今后一个时期,我省将不断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依托乡镇(街道)司法所推进乡镇(街道)法治建设。
明确基层法治机构。在司法所加挂依法治乡镇(街道)委员会办公室牌子,把司法所建设成乡镇(街道)统筹协调法治建设、协助承担政府法律事务、提供优质高效公共法律服务的综合法治机构。
做好基层党委政府法治建设的参谋助手。推动司法所更多参与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相关工作,如组织开展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
强化考核评价。司法所建设情况要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县(市、区),民主法治示范县(市、区)、乡镇(街道)的评选和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挂钩,司法所建设落后的地方,不能参加评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