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专家在我市行政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聘行政立法咨询专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
在从事相关理论研究或者实务工作的资深专业人士中选取。专家选取范围以法学为主,兼顾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领域。
二、报名条件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或者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品德、纪律意识;
(三)高校教师、研究人员,应当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法律实务工作者,应当具有法律执业资格证书,3年以上法律工作经历;相关领域专家应具有5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四)遵纪守法,无刑事犯罪记录,近5年内未受过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所在领域履行职责相关的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等;
(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热爱行政立法咨询工作,有时间参与相关活动。
二、工作职责
入库专家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政府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建议;
(二)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三)参与、承接立法课题项目研究;
(四)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建议;
(五)对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论证、听证;
(六)对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评估、废止、清理等提出意见、建议;
(七)对其他行政立法事务提出意见、建议;
(八)参与其他重要法律事务。
三、选聘程序
(一)申请时间
即日起至8月1日止
(二)申请方式
采用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均需按如下要求进行报名:
1.请在“漯河市司法局”门户网站或者“法治漯河”微信公众号有关页面下载《漯河市司法局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入库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填写《申请表》,并由本人签名。同时,附上相关职称、执业证书、工作经历、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申请表》以及前述材料均需提供扫描件(PDF版)。
3.所在单位在《申请表》“单位意见”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在申请期限内将申请材料发送至lhszflf@163.com,邮件名称标明姓名及单位,同时,邮件中备注单位推荐或个人申请。
(三)资格审查与遴选
市司法局组织人员对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与初选,按照差额原则确定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并择优提出建议名单,经局领导审定后,公示7日后生效。
(四)颁发聘书
经局党组批准,以漯河市司法局的名义颁发聘书。入库专家聘期五年。
联系人:赵丙云 联系电话:0395-2967663
附:漯河市行政立法咨询专家库入库申请表
漯河市司法局
2023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