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漯河市临颍县瓦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舞阳县保和乡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赵栓志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
观摩学习瓦店司法所工作
瓦店调委会组织调解
漯河市司法局紧紧抓住全省司法所建设三年行动和“强基创优三年行动”战略机遇,锚定“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和“枫桥式司法所”创建目标,全面提升司法所硬件建设、人员力量、经费保障,我市“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取得新突破,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建成率居全省第一方阵,涌现出一大批群众认可、党委政府信赖、荣誉满满的司法所和人民调解员。
赵栓志接待来访群众
当事人给赵栓志送锦旗
其中,瓦店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践行“群众利益无小事”工作理念,探索总结出“真情调解化纠纷”模式,率先在全县构建“简单法律问题村调委会解答、一般法律问题镇调委会解答、特别疑难法律问题法律顾问解答”的互动模式,三年来妥善化解矛盾535件,协助镇党委、政府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25件,被评为五星规范化司法所、全省首批“枫桥式司法所”。赵栓志于2020年10月参加人民调解工作,曾荣获“河南省优秀人民调解员”“舞阳县优秀人民调解员”等荣誉称号。他常说,“群众利益无小事,对每一起纠纷都要用心调解,依照法律法规,讲究方式方法”,他把普法宣传贯穿调解全过程,用“小纠纷”诠释法治“大道理”,他的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在平凡的岗位上践行着新时代“枫桥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