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全市广大司法行政干部职工树牢和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职工“服务中心谋发展、牢记使命创一流”,推动各项工作做深做实,全面提升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水平,12月1日,漯河市树牢和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研讨会召开,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树牢和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大学习大讨论大提升活动。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峰主持。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行政工作重要论述精神,传达了省司法厅厅长贺振华关于树牢和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有关论述精神。
漯河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寇文启,召陵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娄耀红等人先后发言,就树牢和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谈感想、谈体会、谈认识,结合分管和负责的工作谈了下一步思路和打算。大家一致认为,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鲜明树立“大司法行政理念”,开拓视野,突破传统思维,跳出传统业务看司法行政工作,以理念更新引领和保障司法行政工作创新发展。
会议指出,要深刻感悟“大司法行政理念”的重大意义。“大司法行政理念”是新时期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体现,是对自身职责使命的正确定位,对大局观发展观服务观的深刻认知,是新时期我省司法行政系统工作指导思想的重要遵循。要深刻领会“大司法行政理念”的内涵要义,树牢“一个理念”,即“大司法行政理念”;锚定“两个目标”,即“单项工作创亮点、争第一,整体工作上台阶、争一流”;肩负“三重身份”,即通过机构重塑,司法行政机关实现了党委法治机构、政府组成部门、政法机关三类机构一体设置;承担“四大平台”,即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政府法律顾问办公室、府院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充分运用这些平台,创新方式方法,发挥职能作用。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法机关,具有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治属性、社会属性、纪律属性“五大属性”,必须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司法行政队伍。要履行好全面依法治省(市、县、区)职能、行政立法职能、依法行政职能、法制审核职能、刑罚执行职能和公共法律服务职能“六大职能”。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创新意识、争先意识、效率意识、闭环意识、安全意识、廉洁意识“八个意识”。要处理好守正和创新、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全局和局部的关系、稳和进的关系、当前和长远的关系、治标和治本的关系“六个关系”。同时,要高质量推进政治建设、依法治省、政府立法、法治政府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平安建设、司法行政改革、法治数字化建设、基层基础建设、队伍建设“十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精准把握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的方法路径,高站位谋划目标,高效能履职尽责,高标准推进实施,高质量评价检验,高水平协调保障,高素质人才支撑。要把树牢和践行“大司法行政理念”作为当下和未来谋划推动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的主线,立足更高起点、聚焦更高层次、锚定更高目标,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开拓创新、勇毅前行,奋力开创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漯河,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出彩绚丽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市司法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县区司法局长、功能区司法行政工作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副职、股室长、司法所长,市司法局科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了此次研讨会。(陈见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