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修改《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立法审查会召开
发布时间::2024-03-07 来源:本站

为做好《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工作,进一步规范、促进沙澧河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3月5日下午,修改《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立法审查会在漯河市司法局召开。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耿高产、副主任李光启出席会议,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法制科长、市政府法律顾问参加会议。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寇文启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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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漯河市沙澧河建设运行保障中心主任薛德民对《条例》修改情况作说明,与会人员对《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相关条文修改进行了认真研讨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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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耿高产指出,地方立法要坚持“小切口”,紧扣我市立法权限,紧密结合漯河实际,坚持一事一法,抓住重点问题,突出地方特色,推动立法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立法工作中,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将统筹协调、全程参与、监督指导,各相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好各自责任。起草单位要承担起草主体责任,市司法局要承担合法性审查责任,其他相关单位要履行配合责任,律师团队要发挥参谋支撑作用,各方要凝聚共识、密切协作、协同发力,推动立法工作稳健有序高效开展。

他强调,沙澧河是漯河人民的母亲河,《漯河市沙澧河风景名胜区条例》修改全市上下高度关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条例修订水平。要通力协作,持续抓好后续工作,按照程序完成《条例》修订各阶段立法任务;要全面吸纳好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草案,提高修订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确保修订后的《条例》符合漯河实际,得到广大市民的认同与支持,确保所立之法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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