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 关于2023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来源:

市委、市政府: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大力支持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有关政策法规法制审核等工作职责,为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具体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得到有效加强

一是强化统筹推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将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纳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年度守法普法工作要点。督促、指导有关部门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列入年度普法重点,有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教育。二是压实普法责任。编制涉及全市121个党政机关、群团、企事业等单位的普法责任清单、年度普法清单,形成“谁执法谁普法 谁主管谁普法”局际联席会议、“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媒体公益普法和行政执法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实施精准普法共同发力的制度机制。三是注重普法实效。广泛动员法律服务工作者、普法志愿者、人民调解员等深入重点企业、学校和村(社区)开展污染防治专题法治宣传讲座,打造绿色企业、建设绿色村居、共创绿色校园。协调各县区及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等重点部门,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专项工作方案,创新形式,精准切入,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意识,切实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提升

“6·5”生态环境保护日,组织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生态环境保护氛围。坚持“应援尽援”原则,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积极主动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因生态环境损害导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2023年全市未收到因生态环境损害申请法律援助案件。积极与省司法厅和市环境保护有关部门沟通对接,发挥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优势,推动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纠纷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目前我市正在积极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

三、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持续规范提升

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立法工作,协调指导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积极推进《漯河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于2023年11月29日经河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批准通过强化涉生态环境保护文件、协议及政府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2023年累计审查市政府行政文件、协议及涉法决策事项22件,提出法律意见80余条,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有关条款提出修改意见,有效促进政府依法决策。认真做好涉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备案,2023年审查涉生态环境保护政府规范性文件3件,备案2件。常态化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及时清理修订违反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的政府规范性文件,为生态环境保护机关依法行政明确执法依据、扫除制度障碍。

2024年,市司法局将立足司法行政岗位职责,指导、督促有关单位创新普法形式、丰富普法内容,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工作,进一步优化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服务,做实做细涉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和政府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持续为提升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三城”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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