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漯河市司法局在办理一起行政复议申请时启动案前调解机制,及时化解行政争议,有效解决矛盾,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市民孙先生因不服某行政机关的行政强制行为,向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作为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漯河市司法局收到申请材料后,立即组织工作人员开展审查,初步判断行政机关将行政处罚罚款的缴纳作为实施其他行政行为的条件缺乏法律依据。为避免争议进一步扩大,工作人员启动案前调解程序,向行政机关反馈了申请事项及初步审查意见。案涉行政机关接到反馈后,迅速进行核查处置,孙先生的诉求在当日得到解决。为让群众少跑腿,工作人员采取电子送达方式送达复议文书,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漯河市司法局深入贯彻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秉持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工作理念,强化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在案件办理中的运用,构建覆盖案前、案中、案后的全流程调解和解制度,力促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今年以来,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和解率48.6%,持续位于较高水平。下一步,漯河市司法局将创新机制,探索复议案件调解新模式,加强行政复议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升行政复议综合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