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当事人陈某向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漯河市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派驻中院调解室送上一面书写“耐心细致解民忧,公正调解保和谐”的锦旗,并向漯河市司法局寄来一封情感真挚的感谢信,对贴民心、解民忧的人民调解工作给予肯定和称赞。
当事人陈某因与李某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不服法院一审判决,认为认定金额9万元不合理,依法提起上诉。该案案情简单、标的不大,但双方各执一词,可谓钱不多但事“稠”。漯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上诉后,委托漯河市民商事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调解员认真阅卷,听取当事双方陈述,并申请旁听庭审,积极从中发现调解可能。庭审结束后,调解员深入与当事人沟通,从法理、情理等多角度释法明理。同时,主动与法官沟通,共同分析纠纷背后的症结所在,制定详实的调解方案,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当事人沟通,前后历时27天最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调解协议,陈某当场一次性支付李某医疗费等7万元。
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将经历审理、执行等环节,该案从受理到协商调解并最终达成协议,仅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便化解了双方矛盾,充分发挥出了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联动协作的优势,降低了当事人诉累,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下一步,漯河市将巩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大调解格局,推进多种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发展,全面推行“两所一庭”联合调处工作机制,整合县乡村三级调解组织资源,让人民群众更真切地享受到高效优质、带有温度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