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微整形”已经不是什么新鲜词汇。近年来,打瘦脸针、美白针、注射玻尿酸除皱、填充等广受欢迎,不用动刀、创伤小,短时间内就可以变美变年轻。但是,微整形并不意味着风险低,由于操作人员没有美容整形知识,不懂解剖结构、注射技术不规范、产品质量不合格等导致消费者致伤、致残案例不在少数。
案例回顾
22岁的小美年轻漂亮,但还是对自己的额头不满意,看身边的小姐妹一个个都做了微整形变美后,小美也按奈不住想要来一针“玻尿酸”填充额头,使额头变得圆润饱满。于是,小美就在微信上联系了一个卖玻尿酸的药商买了几支。
这天,小美带着自己买来的玻尿酸和朋友小晶一起来到了昌平某小区里的一个美容工作室,这间美容工作室是小芸开的,其实就是小芸租的一个两居室,客厅放了一张美容床而已。但由于小美之前见过小芸给自己的朋友打过玻尿酸而且效果不错,所以小美这次就主动找上小芸,让她给自己打。小芸在小美的额头处敷了点麻药,用玻尿酸针剂在小美的额头处注射,针剂刚注射两分钟,小美就明显的感觉自己的额头开始疼痛并且伴有恶心,吐了好几次,同时左眼视力开始模糊。小美对小芸说自己受不了了,小芸安慰她说没事,便把针剂拔了出来,让小美休息一会,并且给小美滴了几滴眼药水。过了一会儿,陪小美一起来的朋友小晶看小美很不对劲,就把小美送到了医院。
经医生诊断,小美左眼已无光感,视力基本已经没有恢复的可能了。另外,医生还表明头面部血管和大脑内血管有很多联通,注射时玻尿酸被打到血管里了,正常是应该注射到皮下,是由美容机构工作人员不规范操作造成的。医生认为可能对方把针头注射到患者皮下以后推药,操作失误引起患者视网膜动脉阻塞,严重会造成失明甚至瘫痪。小美的爸爸赶到医院得知此事前因后果后,立马报了警。
经审查,犯罪嫌疑人小芸在未取得《医生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在昌平某小区出租房里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涉嫌非法行医罪。日前,小芸因涉嫌非法行医罪被昌平区检察院依法审查并批准逮捕。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近年来,注射美容医疗事故时有发生,有些美容注射产品甚至是假冒伪劣产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但盲目的爱美行为往往会适得其反,给自己带来无法承受的后果。请广大爱美人士一定要选择正规整形美容机构,由有资质的医生操作,切勿贪图便宜,千万不要让微整形变成“危”整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