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主要责任方受伤,谁该出医药费
发布时间::2018-04-25 来源:本站

张先生问:对方骑摩托车撞了我的摩托车,对方受伤,双方都是无证驾驶,对方住院花费5万元。交警出具了交通事故责任书,责任书明确写明了对方负主要责任。但是现在对方要求我承担全部医药费5万元,他们说医疗费由我们承担,他们承担护工和误工费,我该承担吗?

    律师回答:你好!目前对于交通事故责任具体的比例划分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实践中,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一般在交通事故责任书中认定负主要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也就是说,作为次要责任的一方,你也要承担30%左右的对方损失。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建议你可以基于上述赔偿范围与赔偿比例,与对方协商具体赔偿金额及支付方式,协商不成的,可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

    最后还要提醒你的是,无证驾驶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依据《道路安全法》第九十九条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希望你珍爱自己和他人生命,杜绝无证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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