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岁的李喜是一个商务楼宇社区的保安队长,每天,李喜都会走过这条底商遍布的街道巡查。他看到:
2018年6月,1号楼底商里放置了一批闲置电缆,
2019年1月,底商的北门被大风吹开了一人宽的门缝,
2019年2月,大门里的电缆好像少了些,仔细一看,大门锁链处有豁口,锁已经形同虚设。
而他,没有报告单位。
从此,每一次经过,他都会在门口驻足:
他看到,大玻璃门上印出的身体日渐不好的自己,
他看到,年事已高母亲因腰椎间盘突出长期卧床,
他看到,正读大学的女儿最近说想要一个新电脑。
2019年3月份的一天,李喜找到卖废品的张力,告诉张力自己有批电缆要处理,并把张力带到玻璃门前,张力看了看里面的电缆说:“2万,全部搬走”。
第二天晚上,张力开着面包车到了,李喜提前掰开了锁链,把张力带进底商,张力将电缆剪断成2-3米的小截,全部搬进了面包车。
李喜收到了两万现金,张力开着面包车驶离了商场。回到家,李喜把这笔钱用塑料袋包好放进了床垫下,却也不敢用。
2019年3月底,电缆的所有权单位发现电缆不见,马上报警,李喜得知后慌忙到中控室删除了近半个月的室外监控。
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删除监控的人就是李喜,李喜也随之落网。李喜盗窃他人财物,价值高达2万元,已经构成盗窃罪。
检察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李喜就像一个中年人的缩影,作为家里的支柱,四老需要赡养,儿女需要抚育,身体的衰老病痛却已显现。人生在世,都有生活压力,如果选择歪门邪道赚取不义之财,从来都能不长久,也得不偿失。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盗窃数额达到1000至3000元人民币即可入刑,各地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幅度内确定区域具体数额标准。在北京,盗窃罪中“数额较大”是指盗窃财物价值人民币2000元以上。一旦入罪判处实刑,便会失去人身自由,甚至丢掉工作,而且因为犯罪前科再难找好工作。那一刹那的恶念,那一次伸手,足以毁掉一个人的人生和一个家庭。
检察官提示您
致富道路千万条,人身自由第一条,
善恶就在一念间,勤劳正气守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