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而结网,
不如临渊羡鱼?
小编,你可长点心吧,应该是:“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听我给你科普……
释义
出自《淮南子·说林训》,告诫人们:在目的与行动之间,有明确的目的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实现这一目的的必要行动,目的将空幻而难以实现。
厉害,受教了!不过呀,小编如此化用经典古语,那也是有原因的……
重庆地处长江上游,
水系发达,渔业资源丰富,
每年3—6月是鱼类繁殖的主要季节。
但由于暴利驱使
导致非法捕捞行为屡禁不止,
影响渔业资源及其水域生态环境保护。
根据重庆市农委印发的相关文件:
从2017年起,禁渔期调整为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规定的禁渔区和禁渔期内,除了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还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今年的禁渔期已经开始了,你们说说,这个”网“,还该”结“吗?
下面,我们就让”结网“的王二现身说法!
禁渔:3月-6月
王二居住在龙潭河畔,
这里风景秀丽、鱼肥水美。
靠水吃水,
像其他村民一样,
王二也时常到河里捕些水产,
有时自己打打牙祭,
有时拿到市场上出售。
直到一天,
河畔竖起了公告栏。
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为禁渔期,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
原来,
由于沿岸捕捞不加节制,
已经导致了鱼类资源的衰竭。
为了促进渔业资源的恢复,
全市开始实施禁渔期制度。
侥幸:还剩2天
2017年6月28日
禁渔将近3个月,
距离结束还剩2天。
王二心里盘算着:
要是等着禁渔期结束,好鱼大鱼还不都让别人打走了?先下手为强,我今晚就出发捕鱼。
此外,
考虑到禁渔期就快结束,
王二估计执法机关工作已经松懈了,
自己不会被查到。
说干就干,
当日22时许,
王二携带电鱼工具来到河畔开始电鱼,
短短二十分钟左右,
电得野生鱼275尾,重3.685千克。
正当王二庆幸“喜获丰收”之时,
执法人员接到举报后迅速出警,
将王二当场抓获。
判决:拘役2个月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
审理后认为:
王二违反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王二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系初犯,予以从轻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判决:一、王二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二个月;二、在案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宣判后,
王二不服判决,
向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请求改判适用缓刑。
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
审理后判决: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以案说法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及其可捕捞标准,禁渔区和禁渔期,禁止使用或者限制使用的渔具和捕捞方法,最小网目尺寸以及其他保护渔业资源的措施,由国务院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重庆市农业委员会发布关于调整全市天然水域禁渔制度通告明确,2017年起,全市执行新的禁渔期制度,每年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期间为禁渔期,在禁渔区或禁渔期内,禁止捕捞作业,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该通告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结合本案
本案中,王二在6月份采用电鱼的方式捕鱼,其行为已经构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虽然王二系初犯,自愿认罪认罚,有坦白情节,依法从轻处罚;但是,其在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鱼这种对鱼类及其他水产资源、水体造成严重损害的方法捕鱼,社会危害性大,情节严重,不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故对王二不适用缓刑。
法官寄语
在禁渔期使用法律禁止的方式捕捞水产品,虽然涉案金额不大,但会对渔业资源和渔业生态环境造成毁灭性破坏。尤其是禁渔期使用电捕鱼的方式,会直接破坏鱼类的繁殖,导致鱼类资源的衰竭,影响当地居民饮用水水质。人民法院对于破坏水域资源环境犯罪坚决严厉打击,让我们共同守护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
作者 / 杨鹏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