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
《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
近日,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目标要求,完善执法程序,改进执法方式,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全面提升执法水平。
《意见》指出,要突出重点,全面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要认真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权责清单和行政执法流程图,强化责任督查追究。要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要深入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点”创建,力争在三年内实现创建率达到60%,切实发挥示范点引领带动作用。要突出抓好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加强对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监管、劳动监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卫生健康、社会治安、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的执法监督检查,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减少执法随意性。要大力开展服务型行政执法,增强“保护合法、服务守法、制裁违法”的意识,将服务寓于执法、管理之中,以创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标兵为抓手,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意见》强调,要深化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要严格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大日常考核力度,适时开展精准培训。要加强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完善评查标准,丰富评查方式,强化评查结果运用。要加强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审查,对于不报、漏报、迟报或者拒不执行备案审查意见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或问责。要建立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机制,建立常态化监督制度,加大对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热点和难点问题的监督检查力度。《意见》要求,要加强领导,强化行政执法工作保障。要把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执法工作摆在突出位置,组织编办、财政、人社等部门研究建立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和保障机制,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行政执法工作纳入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
(行政执法推进协调监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