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电子照片提示
发布时间::2013-06-19 来源:本站 浏览:1894

2013年司法考试实行全程网络化管理,考生报名信息、电子照片上传后须等待工作人员确认,确认通过后方能进行网上缴费。上传的电子照片将作为报名表、准考证及考试成绩合格后资格授予申请表、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妥善保管。上传电子照片要求:
1.本人近期(近三个月)2寸(46mm×32mm)正面、免冠、无妆证件电子照片。照片必须清晰完整,显露双肩、双耳、双眉,不得佩戴首饰,不得佩戴装饰性眼镜,不得上传制服照、全身照、风景照、生活照、背带(吊带)衫照、艺术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
2. 电子照片必须为蓝底彩色。照片头像比例要适中,头部宽度参考值为21mm~24mm,头部长度为28mm~33mm。
3.不得对照片内容进行拉伸、液化、美化修饰等任何ps操作。
4. 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装得体。
5.电子照片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6.电子照片标准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
7.电子照片文件大小为40KB ≤ 文件大小 ≤ 100KB。
8.报名人员请尽量到照相馆拍摄规范的证件照电子照片,将电子照片要求告知照相馆工作人员,让其帮助将照片制作成符合要求的电子照片。

漯河市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
2013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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