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发布时间::2013-06-14 来源:本站 浏览:1629

漯河市司法局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公告》(第131号)和《河南省司法厅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定于9月14日、15日举行。现将2013年漯河市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范围可在司法部网站查询)。我市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为舞阳县。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止2016年12月31日。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经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本科批次录取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和独立学院的在校本科学生且2014年应届毕业)。
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成绩已全部合格的人员,报名须具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部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和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毕业证明或主考院校出具的格式证明(可在司法部网站下载)。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不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成绩无效。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3)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4)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形式骗取报名的。
3.已经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人员,或者已经取得B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但尚未取得高等学校本科以上毕业学历的人员,不得再次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二、报名方式与时间
1. 2013年漯河市国家司法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两个阶段,不再进行现场确认。
2.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6日至7月5日。报名人员必须在规定期限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按照网上报名要求、流程及步骤进行网上报名。逾期不予补报。
3.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时间为7月15日至7月26日,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件及网上下载打印的报名凭证到漯河市司法局509房间,进行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领取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证明。报名人员通过网上报名,而没有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的,将不能下载准考证。
三、网上报名流程
2013年漯河市国家司法考试实行报名全程网络化管理,报名人员通过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上传电子照片、交纳考务费、下载打印准考证。网上报名流程操作:
1.阅读和了解报名公告、须知及有关信息。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网站后,应仔细阅读“报名须知”、“报名条件”和“报名流程”,了解掌握报名政策和具体要求,做好各项报名资料准备工作,真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
2.填写报名信息并作出信息确认承诺。
报名人员进入报名信息填报程序后,应当由本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并加以信息确认做出相关承诺,证明本人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应当按照河南省司法厅、漯河市司法局要求做好相关证明材料准备工作,凡填写、提供虚假、不实信息或证明材料骗取报名的,一经查实,视为报名无效、考试成绩无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必要时可向报名人员所在单位、院校通报。
3.上传报名电子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要求和报名系统提示上传本人近期(近三个月)正面、蓝底、无妆、免冠2寸证件电子照片,照片类型为jpg格式,参考尺寸为413像素(宽)×626像素(高),40KB≤文件大小≤60KB。照片应当清晰完整,需正面显示双肩、双耳,不得上传风景照、生活照、全身照、侧面照、不规则手机照等电子照片,不得进行PS处理。
报名人员上传的电子证件照片必须经工作人员审核通过,才能网上交纳考务费,该照片将作为本人报名表、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的照片,请务必妥善保管。
凡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上传非证件照片、他人照片或照片不符合规定要求,并不能及时进行更新的,将无法下载准考证。
4.网上交纳考务费。
根据省司法厅公告,2013年漯河市国家司法考试收费标准定为每人人民币240元。
网上交费截止时间为7月10日。报名人员可以使用具有网上支付功能的中国建设银行卡,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交纳考务费,不再接受现场交费。中国建设银行网上支付方式有两种:
(1)网银支付。报名人员须到中国建设银行任意网点,开立借记卡账户(如已有则无需重新办理),并开通网上银行(高级版)。
(2)账号支付。该支付要求报名人员所持有的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在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能够正常接受认证短信。
报名人员只有在交纳考务费后,网上报名才真正完成。网上支付成功后,报名系统会给予提示信息,报名人员必须牢记自己设置的密码,以便进行报名信息查询、信息修改、下载准考证、考试成绩通知单。报名人员交纳考务费后,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或更改报名地等个人原因致使报名无效的,交纳的考务费不予退还。交纳考务费需开具财政票据的,报名人员须在市司法局509房间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时明确表示并登记,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到我局领取。
5.网上下载准考证。
2013年漯河市国家司法考试不实行准考证主副证制。凡在我市报名的人员,网上报名成功和经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后,可于9月1日至9月13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彩色、黑白均可)。报名人员必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和现场个人指纹信息采集证明参加考试。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具有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居民身份证。现役军人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可以使用军官证、士兵证。
2.本人毕业证书。
普通高等学校201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交所在学校出具的格式证明(格式证明在司法部网站下载)和本人学生证。
3. 享受放宽地方政策的,须提交居民户口簿(打印版),报名填写的户籍代码应当与户籍地一致。
4.本人电子证件照片。
报名人员应当提供符合规定的本人近期电子证件照片。
5.司法行政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五、其它事项
报名学历条件认定、考试、考试复习依据、考试成绩与资格授予及其它事项按司法部、省司法厅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0395—2957899、2121117
详情可登录中国普法网、漯河司法行政网查询。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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