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颁发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03 来源:本站 浏览:2031


为切实做好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工作,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做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法职通[2020]3号)精神及河南省司法厅《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9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颁发时间:

  2020年4月9日至15日。

二、颁发地点:

漯河市司法局办公楼203房间。

三、工作要求:

(一)按照防疫工作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实行先电话预约,后分流领取形式进行。每日最多发放50人,上午、下午各25人。请申领人在4月7日-8日预约,预约电话0395-2957899。

(二)证书应由本人领取。申请人现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领取证书后请仔细核对证书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相关信息,如有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三)对于确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间内本人无法按时前来领取的,请电话告知,委托司法行政机关负责代为保管,并在6月30日前领取。

(四)证书颁发场所按照防疫工作要求,宽敞通风,配备有酒精、消毒液、消毒凝胶等相关物品,并定时进行全面消毒。申领证书人员要戴口罩进入办公区域,测试体温正常后填写健康情况说明,方可入内领取证书。有发烧、干咳等症状的,将及时与疫情防控部门联系,妥善处置。

 2020年4月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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