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8-07-09 来源:本站 浏览:1159

根据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公告及河南省司法厅公告,现就漯河市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

参加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87119时至17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在漯河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还需同时登录漯河市行政服务中心(http://lh.hnzwfw.gov.cn/),点击“办事服务”,在“用户中心”注册个人账户后登录,点击“个人办事”、“职业资格”,选择“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初审”,点击“申报”,上传有关申请材料,完成网上申报。详情咨询电话0395—2957899。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全国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合格分数线为315分。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315分的,须选择在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申请人大学毕业后户口已迁回原籍,且原籍为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可直接前往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司法行政机关提出申请,不在网上填报信息。

在内地就学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申请人,自行选择内地的地市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

逾期申请的,司法行政机关不予受理。

二、现场审核

完成网上申请后,申请人应持相关材料到漯河市司法局进行现场审核。

时间:7月23日—7月25日

地点:漯河市司法局司法考试科203室(漯河市嵩山路605号)

需提交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式4份(身份证正反面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要求享受放宽合格分数线政策的,须提供本人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份(户主页与本人页需同时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4份;毕业证书在教育部学信网无法查询的,需要提交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4份。

3.与本人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一底片2寸(46mm×32mm)免冠彩色(蓝底)证件照片4张;

材料原件审验后退回。

具体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事宜,可咨询漯河市司法局国家司法考试科(电话0395-2957899)。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事宜另行通知。

 

                        漯河市司法局

                         2018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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