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委下发通知,正式成立河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
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从2003年开始试点,现在在全国全面推进。今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实施。这是我国首次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专门立法,为社区矫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迈出了推进我国刑事法治文明的坚实一步。
社区矫正法第八条规定,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立社区矫正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社区矫正工作。为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健全完善我省社区矫正领导体系,促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省委近日下发通知,正式成立河南省社区矫正委员会。
省委下发通知明确,省社区矫正委员会由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省政府分管副省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副主任。省社区矫正委员会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部署;研究提出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政策和制度;协调、研究解决社区矫正工作的困难、问题及重大案事件;督促、检查、指导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省社区矫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省司法厅,负责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