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民间借贷惹纷争依法调解来维权
发布时间::2021-02-05 来源:本站 浏览:1791

市民刘女士最近遇到了烦心事,刘女士经熟人介绍认识李某,李某是一私营企业老板,因生产经营需要陆续向刘女士借款127万元,双方约定月息1分5厘。刚开始李某还能按约定支付刘女士利息,从2019年10月起,李某因经营不善,未支付过刘女士的借款利息,到约定的还款期限也没能偿还本金,刘女士多次找到李某催要借款,李某总是答应尽快偿还,但迟迟未能履约。

微信图片_20210205123642.jpg

刘女士因为这件事心急如焚,整天忧心忡忡严重影响了身心健康,经检查身患疾病,急需资金进行治疗,考虑到诉讼成本过高,自己又无力支付,于是来到漯河市源汇区司法局老街司法所申请调解,希望能帮助她解决难题。

老街司法所收到调解申请后,当即联系当事人李某,李某承认欠款一事,声称其资金链断裂还款有难度,自身压力很大所以顾虑重重不敢面对。调解员耐心劝导他躲避不是长久之计,早晚都要解决,经过多次做工作李某终于答应积极面对,并同意由司法所进行调解。

经过深入了解,调解员理清了当事人双方矛盾焦点:刘女士提出诉求,说李某借钱时写了欠条并约定利息,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李某说,当时着急用钱,借了高利息的钱,本想尽快还钱,谁知道生意出了问题,没能及时还上,现在利息都几十万了,实在是没有能力偿还。

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一起,从李某现实情况入手,向刘女士说明,李某目前生意效益不佳,还款确实面临很大压力。然后,从法律角度对纠纷案件进行分析,向双方讲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根据最新规定从2020年8月20日起,利息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计算,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出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微信图片_20210205123811.jpg

刘女士认同了调解员的讲解,同意在利息处理上让一步,减免一部分利息,李某未偿还的本金分期偿还,本金利息按照法律标准重新约定。最终,双方达成还款协议,李某也表示好好做生意争取早日偿还欠款。为维护双方的权益,司法所建议双方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效力,如一方不履行该协议,另一方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最终法院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


提 醒

民间借贷作为一种民间融资活动,在当今社会司空见惯。很多人缺乏风险意识,为了获得高额回报,在高额利息的诱惑下,出借本金,一旦借方无力支付利息,甚至无力偿还本金,双方就会发生纠纷,血本无归甚至倾家荡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因此一定要理性合法合规进行投资。


0

主办:漯河市司法局         网站维护电话:0395-2967376
工信部备案号:豫ICP备2020029758号
  豫公网安备 41110202000306号  网站识别码:4111000020
访问量:

全站搜索 官方微信 官网微博 返回顶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