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29 来源: 浏览:3584

漯河市司法局

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紧紧围绕深入落实新时代漯河经济社会发展“四三二一”工作布局、全面推进“四城同建”城市发展定位、奋力实现“两个上台阶、四个走前列”战略目标、谱写新时代漯河更加出彩添彩的绚丽篇章,紧扣司法行政“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坚持“服务中心谋发展、牢记使命创一流”的工作总目标,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20年)》和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有关规定精神,以“有奖必夺、有优必争”的奋斗姿态,突出工作重点,强化执行落实,注重创新出彩,多项工作受到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肯定性批示。我市在全省依法行政考核中,20182019年连续两年获得“优秀等次”,2019年进入全省第2名,市政府因此被省政府表彰为“全省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20208月,我市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做法在全省交流推广,20209月,我市成功申创“全省首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市司法局先后荣获“全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表现突出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集体”“全市平安建设优秀单位”“全市为基层减负工作表现突出单位”“全市阳光党务工作先进单位”“全市信访工作表现突出集体”等荣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评为“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2019年全省政法机关满意度测评,市司法局位居全省司法行政系统第五名。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法治保障。印发《关于依法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工作方案》,为依法推进疫情防控提供法治保障。联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违法犯罪的通告》,为依法打击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提供法律支撑。在全省率先出台《关于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督导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行政执法工作。

(二)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一是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漯河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漯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办法》《漯河是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办法》,结合我局实际,研究推进措施。二是健全决策机制,促进决策民主化。建立领导班子内部议事规则和决策机制,坚持每个议题会前充分准备酝酿,做到决策前充分调研、上会前准备好起草和说明,会上领导班子充分发表意见,严格落实班子成员集体学法制度、主要负责同志末位表态制度,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科学决策能力水平。三是配齐配强力量,推进决策科学化。我局专门聘请了两位有丰富经验的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同时组织局机关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同志参加培训,现共有公职律师12名,12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一起组成“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核审委员会”和“行政复议及行政处罚案件核审委员会”,参与处理司法行政重大决策及重大事项。四是积极服务政府重大决策。市司法局固定参加市政府常务会议,围绕决策事项认真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和法律建议,助力问题楼盘化解、迎宾馆债务化解、银鸽投资退市等依法有效解决。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市司法局先后审查市政府与双汇发展《合作协议》《漯河市马沟污水处理工程(二期)PPP项目合同(草案)》等协议17份,审查市城投集团股权无偿划转等重大决策事项27项,审核出台《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的政策意见》等行政规范性文件25份,推动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解决

(三)加强地方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管理一是扎实推进立法工作。按照年度立法计划,扎实推进《漯河市城市绿化条例》《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漯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3个立法项目的草案起草、征询意见、研究论证、修改审查工作。《漯河市城市绿化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01日起全面施行,《漯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已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批,拟于明年31日施行,《漯河市消防车通道管理办法》已完成草案起草、初步审查工作,正广泛征询意见。目前,我市共制定地方性法规8部,成为全省制定实体法最多的设区市之一。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全省率先出台《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异议审查处理工作规则》,推动规范性文件管理法治化。加强与改革政策相抵触的规章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清理修改工作,认真核查清理与民法典实施相抵触的规范性文件,经市政府第89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作出废止45件、修改6件、调整为非规范性文件30件、保留140件的决定,使政府政策真正走近群众、服务企业发展。审查各县区、市直各部门备案规范性文件74件,编发20182019年度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汇编1000套,使政府政策真正走近群众、更好服务民生。

(四)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研究出台《关于切实加强和改进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着力规范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开展行政执法问题整改,在市人大组织的行政执法评议询问工作中,市司法局获得社会评价第一名,被市人大评为“优秀单位”,并在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作经验介绍。一是大力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信息公开、过程留痕和法制审核,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许可等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对存在问题及时通报整改。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工作,办理备案33件,调阅案卷4份,针对发现问题发出整改意见书2份。统筹推进全市行政执法问题整改,督导有关部门修订完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并向社会公布,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在全省率先探索疫情防控期间现场执法监督,防范“执法缺位”“过度执法”。加强常态化执法监督,设立监督热线,规范投诉受理模式,接收群众执法投诉230余起,向有关单位下发整改督办通知8份。

    (五)深化“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把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了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制定《2020年度市司法局“放管服”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意见》和工作台账,明确工作任务和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2020年市司法局行政服务窗口共办理各项行政审批事项1215件。一是承接权限下放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赋予长葛市等9个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部分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豫政办﹝2020﹞36号)精神,积极与司法厅沟通协调,下发《漯河市司法局关于赋予临颍县部分省辖市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通知》,赋予临颍县10项省辖市级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并由市司法局相关业务科室派专人到临颍县司法局指导开展权限承接工作,切实推行权限下放。二是监管规范有序。按照三定方案结合实际,梳理出33项权责清单并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多渠道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创新监管方式,做好“互联网+监管”平台数据的汇集工作,监管行为数据主项覆盖率达到100%,持续提升子项覆盖率,截至目前已达到34.29%。按照《漯河市司法局2020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抽查各类市场主体6户。其中,律师事务所3户,司法鉴定所1户,基层法律服务所2户。对被抽查对象经营活动、业务开展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进行督导调查,规范市场行为。抽查结果已按要求公示。截至12月,累计向“放管服”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信息30余三是精准提供服务。扎实开展行政审批证明事项清理,开展证明事项清理,经报市政府第7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保留证明事项4项,取消10项,积极推进“减证便民”,争取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路。不断提升即办件占比,由去年的1项增加到今年的28项,提高企业群众办事便利程度。按照颗粒化清单将行政服务事项由45项拓展至77项,服务对象非默认评价总数322次,好评率达到100%。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加强对“豫事办”的推广。四是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制定《漯河市法律服务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归集平台上传信息一千余条。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引导群众通过法定渠道解决矛盾纠纷。一是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请市委市政府印发《漯河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制定2020—2022年全市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指导标准和发展指标,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局际联席会议制度,加强顶层设计和责任分工,全面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发布《漯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产品、需求“全业务”,方便企业和群众有效获取法律服务信息。出台《漯河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工作站)市级示范点评定办法(试行)》,评定中心示范点2家、工作站示范点10家,积极推进规范化建设。在“12345”市长热线平台增设法律服务席位,加大受理服务力度,提升了公共法律服务社会知晓率、满意度。二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发展人民调解员协会4家、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近30家,培育郑玉海、韩付志等个人金牌调解室37家,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618人,创新“5+1”(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知识分子、老政法干警+村居法律顾问)矛盾调解新模式,推动人民调解向道路交通、婚姻家庭、物业管理、退役军人事务等领域延伸,累计调解案件5852件,调解成功率一直保持在98%以上。三是加强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建立行政复议流程再造、复议案件简繁分离制度,先后审结32件,维持5件,和解18件,撤销、确认违法及责令履行9件,纠错率达30%,调解和解率逾58%,复议案件按期审结率、当事人满意率均为100%,受到省政府办公厅充分肯定。稳妥推进应诉案件处理,先后处理国务院裁决案件2件、省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案件8件,和解1件,维持3件,驳回2件,其余未结;处理行政诉讼一审案件20件,审结12件,其中驳回8件,原告撤诉4件;处理行政诉讼二审案件13件,审结10件,其中驳回对方上诉6件,驳回我方上诉2件,发回重审2件;再审案件3件,均为驳回再审申请。36件行政应诉案件中,生效的败诉案件仅有2件,均为下级政府对当事人房屋实施的强拆诉讼案件。四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制定《漯河市法律援助申请及审查标准清单》和民事、刑事、仲裁等12类《法律援助案件卷宗订卷顺序标准》,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更新刑事案件辩护律师资源库,遴选政治素质过硬、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刑辩律师加入刑事辩护律师库,确保符合条件的刑事诉讼被告人能及时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加强与市财政局的沟通对接,印发《漯河市法律援助资金管理办法》,推动法律援助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和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 扶贫奔小康”“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等活动,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754件,其中农民工案件279件,挽回经济损失288.94万元。

(七)持续开展信息公开一是制定《关于推进“阳光漯河”建设的意见》《推进“阳光漯河”建设工作台账》,将阳光漯河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安排上议事日程,指定专人负责,规范信息公开流程,及时归集、推送、公开司法行政工作相关信息,做到公开信息是常态,不公开信息是例外。认真落实各项政务公开、财务公开、党务公开制度,尤其是涉及人事、财务、考核等事项的内容,更是在规定的范围内充分公开,透明操作,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2020年,我局还被评为全市“阳光党务”建设先进单位。二是全面接受各界监督。在漯河司法行政网公布举报电话,局办公楼设置举报箱,接受群众对工作人员执法行为、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的批评、建议、投诉、控告、检举等;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作用发挥提出具体意见、建议;认真办理人大政协建议提案,受理并办结2020年人大建议4件和政协提案1件,均获得A类评价。三是对重点岗位定点监督。对照权责清单,梳理出相应的廉政风险点开展监督,分管领导定期和相关科室负责人谈话提醒,防控廉政和失职风险。四是对关键环节重点监督。突出重点部分、关键环节的监督,特别在公共法律服务工作中,对“线下受理“后台办理”等规避监督的环节开展监督,实行领导干部公共法律服务接待日和群众批评意见分析报告制度,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满足群众需求。

(八)严格落实普法责任一是加强内部学法制定局机关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将司法行政业务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新颁布法律法规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学习强国》平台等网上在线学法举办全市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等专题法治培训。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全年共组织局领导班子集体学法16次,组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讲座2次、法治培训2期,公务员法律知识测试4次。二是组织对外普法。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人民调解五支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充分运用“互联网+”开展普法宣传,在“法治漯河”微信平台增设以案说法、指尖课堂等栏目,开展疫情防控法律法规、社区矫正法等专题普法活动;在漯河手机报开设司法行政专栏,及时推送重要普法活动、法治动态;建立贯通市县乡村四级的普法宣传微信塔群,打造全市普法宣传网络矩阵;打造《律师说法》融媒体普法品牌,将《律师说法》扩展至《漯河日报》和“法治漯河”“漯河党风政风”微信公众号,实现电台、报刊、新媒体融合发展。今年上半年疫情防控期间,《律师说法》不断线、不打烊,采取视频连线方式开展专题普法12期,广大律师受理线上法律咨询服务4600余人次、组织网络普法宣讲56场,有力提升了群众依法防控疫情的意识和能力。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2020年,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张俊峰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全面履行岗位职责,严守法定程序,善于从法治角度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一)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积极争创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坚持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年度工作要点、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考核,统筹规划,整体推进。

(二)以身作则,坚持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亲自把关局机关学法计划,带头落实中心组学法制度、会前一刻钟学习等制度,及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重点加强新修订、新颁布法律法规的学习研究。在每次司法局党组和局长办公会前学法活动中均结合学习内容强调法治建设相关工作的重要性,发表学习体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推进落实意见。在司法行政大讲堂和民法典讲座等活动中,主要负责人更是率先垂范,认真学习,主动发言,为打造学习型机关、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起到了先锋模范作用。

(三)全面履行法治政府建设主体责任。多次召开局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对照法治政府建设中市司法局的职责,理清工作思路,研究工作推进措施,细化工作台账。研究推进地方立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矛盾纠纷化解等事项,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四)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措施落实落地全年先后组织中心组重点学习《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民法典》等国家新出台的法规、政策和重要举措,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制定具体措施,确保重点工作、重点台账抓实抓细抓落地,绝不出现重点工作、重要政策有棚架现象。

(五)积极服务市政府重大决策围绕决策事项认真提出法制审查意见和法律建议,助力问题楼盘化解、迎宾馆债务化解、银鸽投资退市等依法有效解决。坚持有件必审,凡提请市政府决策的重大事项,均由主办部门拟定草案,向相关部门和社会征求意见,开展风险评估,再由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最后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推动政府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面临着人员、经费不足等诸多困难,司法所建设等基层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法治对经济社会发展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还远没有得到充分发挥。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研究制订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细化举措和责任分工,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优化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三是加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和平台建设,建立并推行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建立法律顾问参与村级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深化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做优特殊群体和军人军属法律援助服务。

四、2021年工作打算

一是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为抓手,按照将要出台的《法治漯河建设规划(2021-2025)》和《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工作要求,加强工作谋划,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全面依法治市重点任务落实。二是以全力申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抓手,完善落实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水平。三是以出台落实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方案为抓手,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涉企政策法律宣传,积极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四是以制定和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抓手,重点落实好“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公职人员学法考法制度,打造民法典主题公园、食品安全法治宣传主题公园,实施法治农民画培育推广工程,构建市、县、乡、村四级法治文化阵地,全面开启“八五”普法工作。五是以贯彻落实《漯河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重点任务实施方案》为抓手,强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六是以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抓手,建立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长效机制,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刑罚执行一体化建设,创新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助力更高水平的平安漯河建设。七是以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和深入纠“四风”持续转作风制度化常态化为抓手,扎实开展司法行政系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努力提升司法行政干部过硬素质和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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