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聘漯河市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02 来源: 浏览:2861

关于漯河行政执法监督员的公告

 

为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营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环境,漯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面向社会聘任行政执法监督员50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监督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法治意识、监督意识,关注支持法治政府建设;

(二)具备与履行职责相应的法律、政策等知识和能力,熟悉并热心支持行政执法监督工作;

(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能够客观公正地开展行政执法监督;

(四)熟悉市情,善于听取和反映群众意见;

(五)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在本市连续居住3年以上,18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未受刑事处罚,无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二、选聘范围

(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

(二)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工作人员;

(三)人民法院法官,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四)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群众

三、工作职责

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下,对本行政执法机关及其行政执法人员履行行政执法工作职责情况依法进行监督。职责权限主要包括:

(一)依法对全县区功能区,市直及驻行政执法单位和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应邀参加行政执法监督、行政执法检查、执法案卷评查等活动;

(三)受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委托就行政执法中的有关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四)对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四、聘任程序

(一)组织推荐发函邀请相关单位推荐若干名人员。名额分配:市直及驻漯各单位、各功能区分别推荐3-5名,每个县区推荐5-8名。由各推荐单位统一汇总后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市司法局

(二)个人自荐有意报名者可登入漯河市司法行政网网址http://sfxz.luohe.gov.cn/)自行下载自荐(推荐)申请人行政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由所在单位在《自荐表》中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人员由所在村(社区)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将表格拍照发到lhssfjxzzf@163.com

报名截时间2021年430日。

)审核批准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对报名人员、单位推荐人员和定向选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综合考虑报名人员的工作能力、业务专长、法治素养等因素,择优提出拟聘人选,并向社会公示。

颁发公示期满,对无争议的拟聘人选,经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后正式聘任,颁发监督员聘书,并向社会公告。

、聘任期限

监督员实行聘任制,任期三年。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对不能胜任工作或从事与监督员身份不符活动的,解除其监督员资格。

联系电话:2187196

地址:漯河市嵩山路605号(市司法局313室

特此公告。

 

附件:漯河市行政执法监督员自荐(推荐)表.docx


 

 

20213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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