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1-04-19 来源: 浏览:2239

漯河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度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发放事宜的公告

 

各位考生:

首先祝贺大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根据《司法部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和省司法厅《关于组织<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  日开始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漯河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要求公告如下:

  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

  1.网上预约。参加2020年一月批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申请的180名成绩合格考生全部通过司法部资格认定,请于公告之日起,登录网址:http://lawreg.sinotn.com/plawreg/index.jsp预约现场领证日期。

  2.现场申领资格证书。资格证书应有本人领取。对规定时间内不能到现场领取人员,经联系确认后,可预约其他时间由本人领取。对于因就业、招考等原因需要证书但本人暂无法现场领取的,先以电子扫描、电子版方式处理,等时间允许后本人领取。2021年4月20,按照预约时间到河市司法局现场申领。具体地点:漯河市嵩山路605号漯河市司法局203室。市内乘坐100路、103路、107路、113路、300路公交车可到达。

3.现场申领需要带下列材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     

2)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

4、证书颁发工作增设全程记录环节。

二、疫情防控要求

近期国内多点出现散发新冠肺炎病例甚至局部聚集性疫情,为确保法律职业资格现场审核工作安全有序,根据漯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文件(漯疫防指办【2020】262号文件)要求,按照“谁派出、谁监测、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资格申请人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主体责任。现场申领前 14 天内在境内中高风险地区(注:云南省部分地区)居住、工作的,以及被判定为新冠病毒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不得进行现场申领,建议此类考生治疗(隔离)结束后现场领取;中高风险旅行史的考生,现场审核当天要带好隔离14天证明、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做好防疫措施。其他地区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全程偑戴口罩,于现场审核当天在漯河市司法局一楼提交健康码,行程码,通过体温测量通道后进入现场填写14天内没有出入中高风险地区承诺表(资格证申领人员登记表),现场领取。

申请人现场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要遵守漯河市司法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自觉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另:根据《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办法》,证书不再实行年度备案制度,证书备案页“备案事项”栏加盖“已备案”印章,签注“备案时间”和“备案人员签名”,同时做好领取备案即可。

                                                                      

                            漯河市司法局     

                      2021年4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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